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与代理有哪些情况?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7-04 17:29) 点击:241 |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与代理有哪些情况? 1、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本人亲自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登记,其中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则由法定代理人进行申请登记。 2、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代理人在申请时应当提交当事人的委托公证书。当事人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则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法定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需要提交身份户籍证明;法定代理人由人民法院等指定的,需要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协助执行证明。 3、有关当事人必须共同申请:权利申请人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应共同申请。如果转移登记中属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或提交了另一方当事人同意转移过户事实公证文书的转移可由单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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