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符运杰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商标注册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5-18 15:49)    点击:280

商标注册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1年11月1日起,我国商标局开始受理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2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8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

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4、审查有关文件的合法性。

5、审查拆迁许可的范围与实施拆迁的范围是否一致。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符运杰律师提供“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符运杰律师,符运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符运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33760898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符运杰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东方律师 | 东方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符运杰律师主页,您是第2523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