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符运杰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怎么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4-18 13:52)    点击:281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怎么算?

  对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而言,诉讼时效的争议主要发生在对权利被侵害时的理解不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必须具备一个前置条件,即已构成医疗事故。而医疗事故的确认权限专属于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地方医学会及其以上各级医学会。

  在未经上述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和认定之前,医患双方均不可能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因此,对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而言,民法通则之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应理解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确认为医疗事故时起计算。同时,医疗事故认定是一个需经特定程序的鉴定过程,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确认为医疗事故的时间通常滞后于人身损害的实际发生时间,短则数月、长则数年或更长时间。不能以人身损害的实际发生时间已超过一年作为案件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符运杰律师提供“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符运杰律师,符运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符运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33760898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符运杰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东方律师 | 东方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符运杰律师主页,您是第2523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