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符运杰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如何认定夫妻个人财产?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2-14 11:01)    点击:203

如何认定夫妻个人财产?

1、有约从约。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所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这部分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标准确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符运杰律师提供“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符运杰律师,符运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符运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33760898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符运杰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东方律师 | 东方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符运杰律师主页,您是第25322位访客